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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发声:呼吁取消网约车户籍限制

2017-03-08 10:21
来源: 盖世汽车

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开幕的前一天,滴滴平台获得了天津市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许可证》,这意味着继首汽约车、神州专车等B2C模式之后,消费者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出售给另外一个消费者的C2C模式也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如此一来 网约车的共享经济使得资源能够发挥最大优化作用,然后达到绿色和节约的目的。但在2016年网约车经历了国家政策改革的洗礼,正面临着,网约车门槛高、网约车监管缺失等问题。所以在2017年3月3日全国两会正式拉开帷幕之后,作为共享经济代表的网约车同样也成为本届两会代表委员热点讨论的话题之一,其中呼吁声最高的就是政策降低网约车门槛,或取消户籍限制。

网约车准入不应限制户籍

2016年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明确网约车的合法地位。随后几个月内,各地纷纷出台网约车地方实施细则,通过各地公开的细则中可以看到,大部分地区都设置了司机户籍、车辆轴距和排量等门槛。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网约车和驾驶员必须京牌京户。

“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我对 歧视性 规定特别敏感,”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表示:“简单地通过行政限制,不能达到真正共享经济中资源的最优匹配;不少政府部门貌似从消费者安全角度出发推出的 政策 ,其实只是懒政的体现,应该叫停那些带有歧视性的规定。”

网约车需要社会化、市场化的监管

“交通部等7部委发布的《暂行办法》为保障网约车乘车安全而加大监管力度,是十分必要的。比如,要求司机具有3年以上驾龄;要求司机接受背景调查,包括犯罪记录和违章记录;要求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要求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要求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等。”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政府应当科学引导网约车发展,建议各类许可证明的核发程序尽量从简,以便节约社会管理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认为,大数据在促进新经济发展中是起到关键作用的,陈舒说“在新经济发展上,大数据就是领头羊、牵牛鼻子的,包括网约车在内,其新型的经济模式,在对劳务关系处理方面形成极大的颠覆。”,网约车是一种新型劳务关系,其完全可以通过大数据来常态化考察从业人员,加之消费者的评价打分,形成对网约车从业人员的数据管理。

建议“降准”倒逼出租行业改革

作为新兴行业,它有利于倒逼传统领域的改革,既然提到倒逼传统领域,那么,就得先了解新旧两种模式的不同和差异。首先是价格优势,网约车的价格一般可以随行就市,同时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顺风、快车等形式,但是出租车不能议价,出租车要占路面资源,不可能站在路面上跟你谈价格,所以必须保证出租车价格在一个地方是统一的价格。其次,对传统出租车司机的要求比较高,要考试,要年检,定期还有培训,管理非常严格。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张效羽表示,传统的出租车有很多强制性的规定,比如出租车价格是政府定价,数量是控制的,这些控制措施在张效羽看来,恰恰是基于互联网的基础条件不得已采取的措施,张效羽说“我国网约车发展到与世界并肩的程度,应该跟宽松的监管政策有关系,为此,我认为网约车的监管还是要发挥平台治理的责任,关键是调动平台治理的积极性,因为整个网约车的监管,从全世界来看都是属于探索的阶段,总的来说共识就是平台掌握更多地数据,也更有积极性。”张效羽还表示,网约车之所以有价格等方面的优势,主要是因为新技术导致它的效率更高,新旧产业更替会有一些阵痛,但是最根本的利益还是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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