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按原计划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临时关税,7月5日生效
当地时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欧盟委员会在对中国电动汽车(BEV)进行为期九个月的反补贴调查后,决定对来自中国的电动汽车进口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欧盟委员会官方公告:
中文翻译
今天,在依职权启动反补贴调查九个月后,欧盟委员会对从中国进口的电池电动车(BEV)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根据调查,欧盟委员会得出结论,中国的电动汽车价值链受益于不公平的补贴,这对欧盟电动汽车生产商造成了经济损害的威胁。调查还审查了这些措施对欧盟 BEV进口商、用户和消费者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
在执行副主席瓦尔蒂斯-东布罗夫斯基斯与中国贸易部长王文涛交换意见之后,与中国政府的磋商在最近几周得到了加强。双方继续在技术层面进行接触,以期达成一个与世贸组织兼容的解决方案,充分解决欧盟提出的关切。调查的任何谈判结果都必须能有效解决已查明的损害性补贴形式。
对三家被抽样调查的中国生产商征收的关税分别为
比亚迪:17.4
吉利:19.9%;
上汽集团:37.6%。
其他配合调查但未被抽样的中国 BEV 生产商的加权平均税率为 20.8%。其他非合作企业的税率为 37.6%。
与 2024年6月12日预先公布的税率相比,根据有关各方就计算准确性提出的意见,临时税率略有下调。所有详细的调查结果都反映在《实施条例》中,该条例现已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这些临时关税将从 2024年7月5日起适用,最长期限为四个月。在此期限内,欧盟成员国必须通过投票就最终关税做出最终决定。决定通过后,这些关税将五年有效。
原文标题 : 欧盟按原计划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临时关税,7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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