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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定音:放宽汽车限购 关键还在落实

2019-08-28 09:48
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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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中国政府网刊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国办《意见》提出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其中第十条提出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意见》第10条指出,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有分析认为,国办的《意见》如果能够落实,对于持续低迷的国内车市,无异于一剂强心针,有利于提振消费者信心,也有利于下半年车市向好发展。

但是,也有分析认为,能否放宽或取消汽车限购,关键还在落实。特别是一些交通拥堵比较严重、汽车保有量比较大的城市,如北京和上海,放宽汽车限购,难度非常大。

目前国内实行汽车限购的有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杭州、成都、贵阳8个城市和海南省。这8个城市和海南省每年的新增车辆指标,大约在100万辆左右。但是新增指标,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北京有332万人参与燃油小客车摇号,2622人抢一个指标。北京有44万人轮候新能源车指标,按照目前的配额标准,新申请者至少要等待9年,2028年才能获得指标。

两者相加,北京有376万个人申请汽车指标,除去一些虚假需求,北京的新车需求应该在300万辆左右。

其他限购城市的真实购车需求应该也不在少数。大体推算,如果限购全部取消,短期内能增加上千万辆购车需求。

为了扩大汽车消费,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下发文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政策。二是已实施限购的地方应加快由限制购买向引导使用改变。2019年和2020年车牌增量指标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增加50%和100%,取消对无车家庭购车的限制,对小客车更新指标的申请不得设置数量限制。三是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施限行限购,已实施的必须取消。四是城市服务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五是加快发展汽车租赁市场,鼓励发展长租和短租多种租赁模式,并加快新能源汽车在租赁领域的更新消费。

发改委的文件发出后,广州市和深圳市发布新政响应号召。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广州市将增加中小客车增量指标10万个,深圳市将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8万个。但是其他汽车限购城市,好像没有什么动作。

与上次发改委发文不同,这次发文的规格要高很多,是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提高到了国务院层级,力度要大得多。   

汽车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0多万亿,汽车制造业营业收入为8.33万亿 ,占比9.26%。

汽车消费在拉动国内消费中也占有重要地位。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987亿元,其中汽车类 38948亿元,占比达到10.22%。

2018年中国汽车销量出现28年来首次负增长。今年以来,汽车消费放缓成为拉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重要因素。

在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稳消费扩消费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放宽汽车限购,扩大汽车消费,对于稳消费扩消费、抵御外来风险、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期待一些地方政府能够以大局为重,认真落实国办《意见》精神,把好事办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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