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败了!终审被判向Model X车主“退一赔一”
此前,Model X车主以特斯拉“欺诈销售”为由将特斯拉告上法庭,该案的终审结果已经出炉,终审判定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温州)有限公司败诉,需原价退车,并赔偿车主77.82万元,车主因此获得“退一赔一”的赔偿。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李知龙、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温州)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
当事人李知龙花费77.82万购买了特斯拉Model X,购车当日返程途中接到特斯拉温州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被告知该车辆存在驱动电机型号证书不一致的问题,导致车辆无法上牌,一直停放在李知龙的车库不能使用,所以将特斯拉温州公司告上了法庭,并要求“退一赔三”。
在双方分别举证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特斯拉温州公司原价退车,退还购车费77.82万元,向李知龙赔偿经济损失18万元,赔偿李知龙所支付的保险费1.627506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3.1833万元,李知龙承担1.5万元,特斯拉负担1.6833万元。 但是,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双方均不服,并进行了上诉,不过二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向本院提交新证据。
上述裁决文书中显示,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在于特斯拉温州公司向李知龙销售案涉车辆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本院认为,特斯拉温州公司未在第一时间如实告知李知龙案涉车辆存在不能上牌使用的严重问题,其行为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应当对因欺诈行为造成的消费者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审期间,本院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多次进行调解工作,力促李知龙降低索赔金额,李知龙最终同意最低降低到退一赔一,但特斯拉温州公司未能同意该调解方案,致使本案二审调解无果。
本院综合考虑民事行为的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过错程度、车辆不能正常上牌使用的事实、李知龙为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以及双方的调解情况,判令由特斯拉温州公司赔偿李知龙经济损失778200元。
同时,保险费用也有特斯拉原价赔偿,一审案件受理费31833元,由李知龙负担12879元,由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温州)有限公司负担1895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7516.8元,由李知龙负担11131.8元,由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温州)有限公司负担163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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