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国内首部法规,自动驾驶责任判定有解?
日前,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公众号“深圳发布”发布消息,《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对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的定义、市场准入规则、路权、权责认定等多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而7月8日凌晨,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也表示,将对加州特斯拉的2018年导致3人死亡的致命撞车事件展开新的特别调查。据悉,这只是NHTSA正在调查的30多起涉及特斯拉车辆的事故之一。
由于这些车辆都涉嫌使用Autopilot等先进的驾驶辅助系统,一时间,自动驾驶的安全再次成为全球焦点。
有业内人士对“汽扯扒谈”表示,《条例》施行后,像特斯拉这种因自动驾驶责任界定模糊,在发生致命事故后车主与车企对簿公堂的案件也有法可依,公众对自动驾驶汽车的接受度将进一步提高。
01自动驾驶事故开始频繁出现
就像一开始民众不接受电动车一样,在自动驾驶汽车这件事上,也有不少反对的声音。
“如果让我坐在无人驾驶汽车上,我拒绝。”福耀集团创始人、现年已经76岁的董事长曹德旺,日前在2022第十四届中国汽车蓝皮书论坛也公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称虽然自己不仅会开车还喜欢开快车,但拒绝乘坐全自动驾驶汽车。
这也暴露了当下大众对自动驾驶的担忧:是否安全、技术是否成熟、责任如何界定。
事实上,此前为了顺利推出更高级的自动驾驶系统,宝马、奔驰、威马都曾公开表示“我赔”,即汽车驾驶者在打开车辆的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后,车企将对于汽车的运行将承担法律责任。
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事故责任认定在推行自动驾驶时的重要性。但承认“我赔”的车企毕竟是少数,而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普及,因自动驾驶发生事故的数据正在不断增加,这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心理负担。
美国联邦政府今年6月发布的两份报告,首次披露了涉及自动驾驶汽车 (AV) 和配备先进驾驶辅助系统 (ADAS) 的汽车碰撞和死亡事故的统计情况。其中,特斯拉涉及驾驶辅助技术的事故最多,占报告期间 392 起事故中的 70%。
当然,也不只有特斯拉一家车企。
在2021年7月20日到2022年5月21日期间,本田发生了90起事故、斯巴鲁报告了10起事故、福特披露了5起车祸、丰田披露了4起车祸、宝马披露了3起车祸、通用汽车披露了2起车祸,就连国内的蔚来、小鹏也曾因自动驾驶而发生过不止1起车祸。
02自动驾驶责任判定终有依据
由于自动驾驶交通事故不断增加,针对事故责任认定问题,《条例》首次有了明确规定。
“没有自动驾驶之前,全球每天也有不少汽车碰撞事故发生”有业内人士对汽扯扒谈”表示,自动驾驶发生车祸引起社会敏感的是,没有具体法规参考,比如一些自动驾驶系统可以通过识别路况辅助车主,但当没有识别出来并发生车祸的情况下,责任究竟出在谁身上。
今年4月,就有车主表示开启了小鹏的XPilot驾驶辅助系统,但在面对前方侧翻车辆时,该驾驶辅助系统并未主动减速或避让,导致发生严重的交通碰撞事故。
对此,小鹏汽车回应称,初步判断为车主在使用ACC+LCC(自适应定速巡航&车道居中保持功能)过程中,没有保持对车辆前方环境的观察并及时接管车辆所致,当地交警部门调查后也如此判定。
但该事件还是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一部分人认为是小鹏没有检测到静止物体,一部分人认为是车主甩锅车企。
对此,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条例》规定:
一是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
二是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
三是交通事故中,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上述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有业内人士表示,“明确责任主体的条例出现后,车主也要承担责任,因此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时,也会对自己负责,保持对车辆前方环境的观察,而不是盲目依赖自动驾驶系统,从而进一步降低事故的发生。”
03条例推出能否加速技术前行?
这里提到的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完全自动驾驶三个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等级,其实分别对应的是L3、L4、L5级自动驾驶。
对自动驾驶进行划分后,《条例》还规定,L3级、L4自动驾驶系统在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应当响应接管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
对此,银河证券认为,《条例》是全国首个对L3及以上自动驾驶权责、定义等重要议题进行详细划分的官方管理文件,智能网联汽车法律空白问题有望取得突破并带来示范效应,国内自动驾驶行业将迎来L2+级到L3-4级的飞跃。
另外,在商业化方面,条例也规定,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且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可以收取相关费用。
这意味着,深圳正在法规层面为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的落地做好准备。
但值得注意的是,《条例》依然是一份允许相关车辆在特定区域进行测试,而不是正式放开给普通市民驾驶相关车型上路的法规,这与德国直接给奔驰S级车型开放全国高速路段相比,仍略显保守。但无论如何,作为我国自动驾驶领域具有突破性的一部立法,《条例》的出现都将推动我国自动驾驶快速前行。
原文标题 : 深圳出台国内首部法规,自动驾驶责任判定有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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