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5万
天眼查数据显示,2021年12月16日,海马汽车全资控股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成被执行人,执行法院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为7.5万元。
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法定代表人为孙忠春,注册资本43.16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开发、试制试验、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由海马汽车(000572)100%控股。
10月29日晚,海马汽车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2.24亿元,同比下降2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8800万元。
2021年前三季度,海马汽车实现营业收入11.88亿元,同比增长19.40%,净亏损1.71亿元,亏损额较2020年有所收窄。
从目前情况来看,海马汽车2021年全年大概依然处于亏损状态。
不过,海马汽车2021年前10月累计销量为25182辆,同比增长136.98%。
11月4日,海马汽车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于海口的首座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已启动建设,预计将于2021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司第三代氢燃料电池汽车正在研发中,争取在2025年前分批投入约2000台氢能源汽车在海南岛进行示范运营。
12月16日晚,海马汽车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马财务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海南银行7%股权转让给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该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核准。
公司方表示,上述交易事项虽未获核准,但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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