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汽车产业政策:国务院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
据亿欧汽车统计,2020年10月(10.01-10.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3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4项、地方层面9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网联等方面。
10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作用。
同月21日,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针对产业发展现状,五部门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
国家层面逐步推出新能源汽车政策,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10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
此外,郑州、济南、十堰、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海、南昌、铜仁等也相继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氢燃料电池等方面的政策。
以下是2020年月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国家政策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10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作用。旨在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0月1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围绕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增强制造业转型升级新动能。
国务院:《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
10月21日,国务院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通知指出,针对产业发展现状,五部门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旨在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第25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10月19日,交通运输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发布关于公布第25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
地方政策
西安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10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10月10日,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22年底,全市出租车全部完成更换新能源车任务。今年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17121辆。
济南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10月15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若干政策》从加快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应用、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加大对新能源车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等5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
在购买及销售环节,制订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乘用车的推广,如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以及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全额补贴,购买非纯电动新能源乘用车减半执行;对于高层次人才、参加湖北抗疫人员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给予2万元的人才购车补贴,享受奖励政策的车辆3年内不得过户;鼓励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开展让利补贴,对年销售总额排名前三位分别给予100、50、30万元的奖励。
十堰市:《十堰市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9-2020年)》
10月16日,十堰市为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十堰市经信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制定《十堰市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行动计划(2019-2020年)》。其中,《计划》提及将给予在十堰城区从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的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核定载质量2.5吨(含2.5吨)以下的一个考核期内奖补标准为3000元/辆,2.5吨-4.5吨(含4.5吨)奖补标准为3500元/辆,4.5吨以上奖补标准为4000元/辆。
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财政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10月20日,自治区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运营服务财政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补贴资金审批、支付及补贴资金安排等实施细则。《通知》明确,在全区范围内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行动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投运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且已接入“八桂充”的充电桩、充电插座(含单位专用充电桩、充电插座)予以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
补贴标准:对充电设施建设和充电设施运营的补贴按成本(或费用)的20%进行补贴。直流充电桩建设补贴,每个桩体补贴总额不超过30150元;交流充电桩建设补贴,每个桩体补贴总额不超过1150元;充电插座建设补贴,每个插座补贴总额不超过500元。充电设施运营补贴连续补贴3年,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上海市:对外地牌照机动车限行政策做出调整
10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公告对外地牌照机动车限行政策做出调整。公告称: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部分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南昌市:《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
10月27日,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征求《南昌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通告,公布了修订稿全文内容以及修订内容。其重点内容是:明确新增网约车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车,取消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取得居住证的规定。
济南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10月28日,济南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加快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2020年8月1日-2021年11月1日期间,单位(财政拨款单位除外)和个人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纯电动乘用车,并在济南市辖区内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给予3000元充电费用补贴。
铜仁市:《关于印发铜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支持政策的通知》
10月29日,铜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铜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铜仁市针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支持的方式主要包括市财政适度补贴、奖励以及其他优惠政策等。对车籍注册登记地为碧江、万山且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企业所购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在通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后,由市财政按照车辆购置价款2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作者:解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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