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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泊位

2021年4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

按照规范,电动汽车充电站应引导燃油车不得占用充电专用位。其中,在人工辅助充电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工作人员应对充电站内停车环境进行管理,避免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影响正常充电活动。

而在“无人值守”的自助式充电电动汽车充电站内,则宜采用智能化、充电停车一体化等新技术解决非充电车辆、完成充电车辆占用充电车位问题。

此外,充电站必须配专人巡检。规范提出,人工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巡检频率不低于每日一次;自助充电服务的充电站,应根据位置、利用率等对巡检频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巡检次数不低于三个月一次。发现燃油车占用充电专用泊位,应告知车主立即驶离。

规范提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站、单位内部充电站、居住区内部公用充电站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充电站,宜选择合适的时间对外开放。

值得注意的是,规范只是从管理方向上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进行引导,并没有强制性处罚规定,具体落实到执行层面,还得看相关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度。

事实上,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专用位已困扰新能源车主多时,以往遇到车位被占的情况,新能源车主们都解决无门,只能吞下这份亏。现在北京开始实施相关管理规范,希望各管理部门也积极完善各项政策并出台实施,维护新能源车主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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