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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汽车产业政策:绿色环保,刺激消费

2020-08-05 09:24
亿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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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亿欧汽车统计,2020年7月(7.01-7.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6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7项、地方层面9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汽车消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等方面。

7月24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 ,明确了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整体提升我国各城市的绿色出行水平。

7月31日,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并发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作出详细规定。

新能源汽车已经深入到了我们日常出行的方方面面,国家持续通过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绿色新能源出行。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逐渐普及,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成为了重点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国家层面,在绿色出行、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等方面政策的落实,将引领汽车行业向绿色环保有序发展。

7月2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率先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重点聚焦当前制约消费增长的“堵点”,聚焦企业应对疫情中存在的“难点”,出台鼓励汽车等大宗消费、引入零售龙头企业等措施,意在稳定消费增长。

7月28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化机动车注册服务、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力度、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车等。

地方层面,各地继续出台鼓励汽车消费的政策,以此来减少疫情对车市的冲击,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以下是2020年7月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国家政策

国家7月汽车政策.png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7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此次活动目的是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引导农村居民出行方式升级。

活动时间为2020年7月——2020年12月,包含1场启动活动(山东省青岛市,时间拟于7月下旬)、4场专场活动(分别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云南省昆明市、四川省成都市、山西省太原市,时间从8月下旬至9月下旬)、系列企业活动。共有10家车企的16款车型参与本次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意见》提出,要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

2020年底前优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车型目录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车型目录发布程序,实现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一次申报、一并审查、一批发布”,企业依据产品公告即可享受相关税收减免政策。

工信部集中公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5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

7月22日,工信部集中公示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5批)和《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

其中,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35批)信息显示,此次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中燃料电池产品共14户企业22个型号。在《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八批)中,共计列入258款新能源车型。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

7月24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通过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降低小汽车通行总量,整体提升我国各城市的绿色出行水平。

《方案》提出,到2022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公交都市创建城市将绿色出行创建纳入公交都市创建一并推进。

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

7月30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主要修改内容为: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为更好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删除了第五条以及《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中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交通运输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征求意见稿)》

7月31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征求《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意见稿提出,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支撑车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完成一批智能交通基础设施、辅助驾驶等领域智能交通相关标准,制修订标准20项以上。

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车联网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形成一批智能管理和服务、车路协同等领域智能交通关键标准,再完成20余项标准制修订任务,标准体系完成总数达到40项以上。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意《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月31日,《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意,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回收拆解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有关要求,对报废新能源汽车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或者其他类型储能装置进行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及回收利用,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

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将报废新能源汽车车辆识别代号及动力蓄电池编码、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录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

另外,回收拆解企业拆卸的动力蓄电池应当交售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建立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或者符合国家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有关要求的梯次利用企业,或者从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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