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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城市放标补贴促汽车消费,并不利好新能源

      (2)提供补助    

       2020年1月31日,佛山市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促进汽车市场消费升级若干措施(试行)》。鼓励“国六”标准排量汽车消费。对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给予资金补助,推动汽车消费。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财政分成比例承担。补助资金由消费者申请并直接发放至消费者,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负责制定执行。

10城市放标补贴促汽车消费,并不利好新能源

资料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网

       推动汽车更新换代。佛山号牌车主凭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鼓励汽车集体采购。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购买5台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  

       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

       上述情况不予重复补助。

       降低汽车销售企业宣传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对汽车销售企业促消费的宣传费用进行补贴,费用在佛山市扶持商贸流通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2020年3月2日,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的《关于出台促进吉利地产车在长株潭消费升级鼓励措施》文件显示,长沙、株州、湘潭市民购买吉利汽车湘潭九华基地生产的吉利缤越、全新远景,可获3000元/辆的补贴,该政策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补贴对象为具有长沙、株州、湘潭本地身份证或暂住证,在指定吉利4S店及其授权二级网点购车,并在长沙、株州、湘潭本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出租车除外)自2020年3月1日起,限额前3500名个人消费者。

       2020年3月4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就提振汽车消费方面,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3月11日,珠海市发布了《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简化汽车登记、二手车交易手续,优化汽车金融服务。

       3月14日,长沙市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购买上汽大众长沙工厂、长沙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湖南猎豹等车企生产的车辆,并在长沙上牌落户,可获得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此活动从3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3月25日,南昌市正式下发《南昌市战疫情促销费若干措施》。为引导汽车消费升级,对疫情期间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购车人补贴

       对2020年度销售额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的限上商贸企业,在2019年该企业销售额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销售额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20万元封顶。

10城市放标补贴促汽车消费,并不利好新能源

资料来源:《电动汽车观察家》根据各地政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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